勞保的老年給付和勞工退休金是台灣退休制度中,兩個很重要的基石,許多人雖然依賴其為養老活命錢,可是卻搞不清這是兩個不同的制度,以致在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時,因「勞退舊制只能領一次金」,卻誤以為自己是「勞保舊制只能領一次金」,而鑄下難以彌補的失誤。

其實,各國退休金制度三層圖中,第一層都以社會保險為基礎,目前在台灣的這一層,有勞保老年給付和國民保險和農保等,這是保障民眾過最基本的生活所需。

其上的第二層,則是公務人員退休金和屬於企業提供的勞工退休金。最上層則是個人以儲蓄、投資、商業保險等。

而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,只要任職5人以上公司,雇主就必需加保,有工作就有保險、沒工作就沒保險。給付項目包括生育、傷病,最受重視的是老年給付,自明年元旦開始,可選擇請領一次金或年金。

至於勞工退休金部分,目前則有新制和舊制兩種。

勞退舊制是依勞動基準法規定,年資計算以同一事業者為限,每滿1年2個基數,超過15年,每滿1年1個基數,最高45個基數,基數標準,是退休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。由於舊制是必需任職於同一企業,對很多人是「看得到,領不到」的退休金。

勞退新制法源是勞工退休條例,只要有工作,雇主就必需提撥工資6%進員工帳戶,離職時可以帶著走,年滿60歲時,即可請領退休金,年資滿15年得請領月退休金;但未滿15年者,則應請領一次退休金。這是工作者一定可以拿得到的退休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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